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辛集市佳洁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辛集市佳洁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ZYZB-2016-S3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娇娜、郝晓佳
项目联系电话:15631168169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辛集市工业路北段路西
联系方式:董世刚 0311-873721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娇娜、郝晓佳0311-83662215/15631168169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1月18日 09:00 至 2017年01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2)具有运营单体污水处理厂规模不低于6万吨/日的经验;(3)自2012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记录告知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满足上述(2)的业绩合同(复印件盖公章)、无行贿记录告知函(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体现被授权人身份证号)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四、审查标准、方法:
综合评标法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2-1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4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有效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数量限定为9家。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