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宁陕县皇冠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2016年度宁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皇冠镇污水处理站新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施工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度宁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皇冠镇污水处理站新建工程施工
二、采购项目编号:XAJG-2016154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皇冠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陕县皇冠镇
联系方式:1370025397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6层
联系方式:029-82400102
五、 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2016年度宁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皇冠镇污水处理站新建工程项目。(具体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皇冠镇森林派出所化粪池至朝阳沟大桥西侧桥头施工项目
二标段:朝阳沟大桥西侧桥头至大湾桥西侧桥头施工项目
三标段:大湾桥西侧桥头至站内进水井及站内土建安装项目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伍佰玖拾柒万元整(¥5970000.00元)其中一标段为¥1970000.00元;二标段为¥2100000.00元;三标段为¥190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6-2、资审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按相关规定执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类似业绩(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3、本项目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资审文件发售:
1、 发售时间: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4日(工作时间)
2、 发售地点:西安市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6层
3、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6日14:30时
2、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2月6日14:30时
3、资格预审会地点:西安市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7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禹女士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240010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长安银行西安新城区支行
账 号:8060 1070 1421 0048 82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