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宁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东、西区污水处理厂项目PPP咨询服务机构选取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东、西区污水处理厂项目PPP咨询服务机构选取
项目编号:宁恒诚(采)字【2017】-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锴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77943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中宁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中卫市中宁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潘彦明 联系电话:137395776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张锴 联系电话:13709585658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71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招标二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国内具备成熟的PPP操作经验的咨询论证机构对本项目PPP进行尽职调查,提供咨询、评审和论证,进行财务测算、出具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社会资本方的资格预审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主合同、各相关边界合同拟定等。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验原件),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项目内容;4、税务登记证(验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验原件);7、廉洁投标告知书(原件)8、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有效续存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PPP项目咨询能力,近3年内至少有3个以上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9、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或工程咨询中的一项及以上甲级资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11、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PPP)专业咨询机构遴选入围单位。(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入围单位公示为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2月10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1月20日 09:00 至 2017年01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卫市)(http://www.nxzfcg.gov.cn/ningxiaweb/)按照提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2月10日 08:30 至 2017年02月10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2月1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锴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7794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东、西区污水处理厂项目PPP咨询服务机构选取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