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梅村水处理厂四期二阶段项目(项目名称)梅村厂四期扩建工程二阶段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村水处理厂四期二阶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梅村水处理厂四期二阶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管经发[2016]5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梅里路99号
工程规模:梅村厂四期扩建工程二阶段,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梅里路99号,按日处理污水能力2.5万吨建设,新增进水泵、MSBR池设备、滤布滤池及紫外线消毒池设备、超滤车间超滤设备、鼓风机、除臭设备加药设备等,采用MSBR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工程总投资约4200万元。
工期:6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6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概算、图纸答疑、技术交底、深化修改、技术咨询等后期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如高级职称证书显示专业类别,以职称证书显示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显示专业类别,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则以毕业证书显示的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6年11月~2017年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11月~2017年1月的缴费证明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20日9:00时至2017年01月24日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2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无锡市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珠江路42号地址:无锡市太湖西大道2168号609-615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殷超联系人:薛凤霞
电话:0510--85229057电话:0510-82622022
传真:传真:0510-82622022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zj@zjs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