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钦州市浦北县北通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钦州市浦北县北通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编号:JHNZ2017006-G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369778/189770946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陈工 电 话:0777- 83183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71-2369778/18977094692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长堽路155号广西军粮配送中心办公楼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钦州市浦北县北通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编号:JHNZ2017006-G5)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市浦北县北通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已由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字[2016]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JHNZ2017006-G5
建设地点:浦北县北通镇中屯村委高坡桥边
建设规模:远期规模2000m³/d,近期新建处理污水能力为1000m³/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
合同估算价:约850万元。
要求工期:210日历天。
招标范围:钦州市浦北县北通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具体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月23日至 2017年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155号广西军粮配送中心技术楼5楼)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不含图纸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持本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资料通过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同下)为 2017年2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155号广西军粮配送中心技术楼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并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浦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7-8314622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一楼
邮 编:535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7- 8318373
招标代理人: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155号广西军粮配送中心技术楼5楼
邮 编:530023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1-2369778/1897709469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3.2 业绩要求:无要求。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23日 09:00 至 2017年02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155号广西军粮配送中心技术楼5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3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3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155号广西军粮配送中心技术楼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