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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市域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17-1-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编号:JSA17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市市域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慈发改审核【 2016 】 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为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

  项目规模:本工程包括 5 万 m3/d 改造提标工程和 5 万 m3/d 扩容新建工程,其中改造提标工程对现有粗格栅及进水泵房、二沉池配水井、泥污浓缩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均保留利用并新增 5 万 m3/d 处理设备,拆除巴氏计量槽,其余设施保留利用;扩容新建工程新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均质池、混凝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及中沉池、多模式 AAO 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加氯接触池、新建贮泥池、加药间、次氯酸钠加氯间等。本工程新征用地面积 9369 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 1637.3 平方米。本工程实施后东部污水厂总用地面积 11371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100.9 平方米,建(构)筑物密度 31.06% ,容积率 0.054 ,绿化率大于 30% 。

  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不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为施工阶段到(配合)竣工结算全过程跟踪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土建施工和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等的造价控制(以及招标人指定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条款)和协助招标人做好结算审核。

  项目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CECA/GC7-2012 及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其他有关标准。

  项目质量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及规范要求进行审计,协助发包人控制工程项目的总投资和建设成本,通过整个项目各环节的审计控制,保证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及工程计量、材料价格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并最终确保本项目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范围,配合相关部门通过竣工结算。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并由相关审计单位出具完整的结算审计报告止。

  工程建安费:约 2836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二名,分别为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安装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如果一个人同时为土建和安装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时,请注明该人为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负责人,只计算一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工作组人员不少于六人 ( 含项目负责人 ) :除项目负责人外,工作组须配备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专业造价员各一名(如一个人具有多个专业造价员资格时,只按其中一个专业计入),造价员必须具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项目工作组人员均为投标人企业自有人员。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 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 )(市级平台)中用交易证登录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前须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公告发布即可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至 2017 年 2 月 6 日 17 时 00 分,已投标申请的单位才能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 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 )(市级平台)。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50 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7 年 2 月 12 日 17:00 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 JSA17020 。【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支行

  子 帐 号: 395020010400337720000000146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 1.5 万元,通过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 2017 年 2 月 12 日 24 时前。

  7 .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3 浙江省外咨询企业应已办理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7.4 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8 .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新江路 280 号 地 址:慈溪市宗汉街道东小路 79 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应工

  电 话: 0574-63017606 电 话: 0574-63215488

  传 真: 0574-63017606 传 真: 0574-63229900

  投标保证金及席位费咨询电话: 0574-63032078

  传 真: 0574-6303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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