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隆安县南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隆安县南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
项目编号:GXLJL-G2017-G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 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65111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383号
联系方式:林 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 工 0771-6511123
代理机构地址: 隆安县康吉街4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隆安县南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
招标编号:GXLJL-G2017-G003
建设地点:隆安县南圩镇
招标范围:项目处理污水总规格为2000立方米/日。本项目为1座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为500m³/d。生产构筑物包括预处理构筑物及污泥池组合(格栅井、调节池、污泥池)、工艺设备、消毒计量池、污泥浓缩脱水间(在调节池上与之合建)及综合楼。(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估算价:6946009.40元
要求工期: 2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企业资质要求: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不含)污废水治理项目业绩(或污水管网项目)(附合同原件核查)。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4.60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25日 08:00 至 2017年02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隆安县康吉街47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B座6楼061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