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禹州市滨河大道(轩辕路-禹王大道)道路排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禹州市滨河大道(轩辕路-禹王大道)道路排水工程;
2.2工程编号:JSGC-SZ-2017014;
2.3工程地点:滨河大道(轩辕路-禹王大道);
2.4招标控制价:38697967.11元(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5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发包方式:总承包;
2.8标段划分:只设一个标段
2.9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经理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提供豫建建〔2015〕23号文附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
4.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4.2报名方式: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详情请查询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11时30分,地点为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九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未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禹州市行政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