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为确保我中心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使中心出水水质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排放标准的规定,现就我中心污水处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萝岗区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采购
二、项目需求:详见需求书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四、预算限额:本采购项目投标总价不得超过4.8万元。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需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操作人员需掌握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相关规范;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报价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受贿相关记录。
六、商务说明: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报价需含提供此项服务的所有费用;
3、请各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报价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按时交到指定地点,逾期不受理;
4、投标报价须附有以下材料并盖单位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证件原件备审查)。
5、本次询价采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6、本次询价采购必须有三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才予开标询价。
7、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适用;
七、递交报价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2月17日下午4时前(办公时间内),超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概不受理;
2、递交地点:广州市萝岗区东区街东鸿一街一号C栋商业楼503室
3、递交方式:报价文件需密封报送,信封上写明(萝岗区东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报价文件字样)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17年2月20日上午11:00时
2、开标地点:广州市萝岗区东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5会议室
九、联系人: 杨小姐 电话:020-32350853
十、 定标原则:采取综合评分法,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及服务承诺由东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询价小组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价格低者优先。招标结果在东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栏公示,并电话通知应标者,期限3天,如无异议,采购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如少于三家报价,此标作废。
东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