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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长桥监管分院医用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2017-2-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的"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长桥监管分院医用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采购",政府采购编号: CSCG-201611100020,

  委托代理编号: HNXZ2016-HW-GD-836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长桥监管分院医用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采购

  2、 采购计划编号:CSCG-201611100020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段编号

标段名

数量

预算 ( 元 )

1

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长桥监管分院医用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1

600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段编号

标段名

标段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长桥监管分院医用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为(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 长沙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84091556 电话: 073184452016
地址: 长沙市远大二路1736号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 邓勇波 联系人: 邓 鋆

  1、采购需求.docx

  2、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doc

  3、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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