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建设局因工作需要,根据2017-2021年度污水管理运营规划,拟采购乐山市市中区七个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采购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代理机构四川开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8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采购人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七个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190.72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7年02月14日至2017年02月16日)北京时间09:00-17:00,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东
联系电话:18981399868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意见意见报告书
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