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天府新区彭山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青龙污水处理厂化验室常规仪器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HTGL-CG-2017-011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 | ||
公告类型 | 竞争性谈判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2-14 14: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天府新区彭山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拟提供的设备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书;3、供应商拟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污水处理厂验收通过;4、供应商应保证一年设备维护;5、供应商所属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针对本项目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证明文件(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三证合一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1)在有效期内;(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2、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则需提供验资报告和2016年任一月财务报表;3、供应商拟提供的设备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书;4、供应商拟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污水处理厂验收通过(提供承诺书);5、供应商应保证一年设备维护(提供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证明材料以及谈判文件和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7-02-15 10:00到2017-02-17 16:00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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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售价 | 人民币300元/份 | ||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广场北楼17楼 |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详见附件。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7-02-21 14:00到2017-02-21 14:00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广场北楼17楼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 | 2017-02-21 14:00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广场北楼17楼 | ||
备注 | \ |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谈判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0元,3.转账的保证金应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到达以下账号(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银行进账时间为准): 户名: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交行高新支行,账号:511610015010141298095,4.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响应文件里,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天府新区彭山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550506026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广场北楼17楼。联系电话:028-6992045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28-69920453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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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公告连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