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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2-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区练塘镇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b. 组织机构代码证 c. 税务登记证 d.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综合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g.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h.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请上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区练塘镇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221-843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6-z9396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拟实施“青浦区练塘镇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工程涉及徐练、练东、联农、北埭、张联、泾珠等行政村。 本工程的任务主要是对上述村落建设接纳并处理区域内所有生活污水,布设集中处理污水管网,设置小型污水处理站。 地形高程为吴淞高程,坐标系采用上海城市坐标系

  5、交付地址:上海市青浦区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7、采购预算金额:452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452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2-24 15:46:4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03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资质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如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请上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早上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资料至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内进行现场验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法人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不接受法人签字及签字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17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3-17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

  2、开标地点: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如因投标人所携带设备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200元/本; 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3、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投标投标人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1小时内,签到结束后1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具有移动上网功能(3G/4G)的笔记本电脑到规定地点参加开标。 4、如因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系统原因)等造成无法开标的,招标人有权推迟开标时间,并将书面通知发放给各投标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900号 地址: 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
邮编: 201715 邮编: 201700
联系人: 丁毅 联系人: 朱峰
电话: (021)59257300 电话: 59202806-808
传真: (021)59257300 传真: 5920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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