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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调理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2-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调理剂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GMHG1717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规模为600吨/日 (含水率80%),处理工艺采用高压隔膜板框压滤机进行深度脱水,处理污泥为市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后污泥含水率≤60%。

  2.1招标内容:适用于隔膜板框压滤机处理市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调理剂。

  2.2招标数量:至少满足设计规模所需调理剂的一年用量,具体数量根据生产情况分批采购。

  2.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接到招标人书面发货通知后7日内。

  2.4交货地点: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马头岗污泥处理厂指定地点。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if !supportLists]-->1) <!--[endif]-->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if !supportLists]-->2) <!--[endif]-->如果调理剂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必须取得调理剂生产商针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

  3.2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有为日处理50吨(以含水率80%计)及以上处理规模的城镇污泥处理厂提供污泥调理剂的供货业绩至少一项(此业绩为将市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调理后经板框压滤机脱水至含水率≤60%的污泥处理项目)。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违纪、违规、违约的行为,不存在因产品质量或服务等原因被用户申请仲裁、提出诉讼或终止合同的不良记录;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有效期内);

  3)同一生产商的污泥调理剂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 00~16:30(北京时间,下同),至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办理报名手续。

  4.2报名时请携带如下证件、材料:

  (1)投标人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

  (4)若投标人不是污泥调理剂生产商,必须提供调理剂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销售的证明文件;

  (5)国内业绩销售合同及用户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文件需涵盖业绩要求的所有要素);

  (6)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7)投标人近三年度(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以上资料报名时(除第(3)项外)均需审验原件,所有资料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者其报名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成功报名者,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5:00,在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第一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 系 人:王秀珍

  联系电话:0371-63985355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邮 编:450002

  联 系 人: 万雪桢

  电 话:18003717459

  传 真:0371-6913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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