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药厂道路整修即规划二支路(规划五支路-农业路)道路排水配套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国药厂道路整修即规划二支路(规划五支路-农业路)道路排水配套工程;
2.2 招标编号:dczx-hn-2017-81号
2.3 建设地点:驻马店市境内;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3、投标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7)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2016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交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2 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4)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2016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交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正阳路交叉口置地华庭H座一单元四楼东持相关资料报名。
4.2报名时法人或被委托人以及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需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壹份(加盖单位公章):
施工标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原件。
监理标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原件。
4.3施工标、监理标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396-2928726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女士
电 话:0396-211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