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工作内容:对成都市第三至第九污水处理厂及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的10KV高压配电系统进行年检及日常巡检维护服务。
2.2 比选范围:
对成都市第三至第九污水处理厂及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的10KV高压配电系统进行高压配电系统年检预试,提供日常巡视维护、周期维护、检修、抢修、培训、质保等服务。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若履约良好,经双方协商,服务期可采用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延长一年。
2.4 服务地址:成都市第三至第九污水处理厂以及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
成都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桂溪街办建设村
成都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成华区跳蹬河北路
成都市第五污水处理厂:武侯区太平寺文昌片区三河村
成都市第六污水处理厂:成华区龙潭街办高洪社区五组
成都市第七污水处理厂:金牛区天回镇甘油村四组
成都市第八污水处理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十一组
成都市第九污水处理厂:锦江区大安桥村四组
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锦江区大安桥村四组
2.5 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成都市第五、六、七、八污水处理厂高压配电系统年检及日常巡检维护服务
Ⅱ标段:成都市第三、四、九污水处理厂和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厂高压配电系统年检及日常巡检维护服务。
其中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高压配电系统年检及日常巡检维护服务由中选人与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签订合同。
2.6 可参选标段的具体数量:比选申请人就上述标段可同时参选,但中选标段不超过1个。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Ⅰ标段、Ⅱ标段比选申请人均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状况: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无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参选禁入期内。2014年-2016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2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 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9室购买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同时携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4.3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4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28-85320347
传真: (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664201938@qq.com
比选代理机构: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28-61896152
传真: (028)85321331
电子信箱(E-mail):4467507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