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代理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运行药剂阳离子聚丙烯酰絮凝剂采购项目
比选范围: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分子量/万个单位)≥1000万,离子度≥40,固含量(%)≥90
到货地点:比选人指定送货地点
到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到货时间为接到业主通知后,8小时内供货完成。
需货量:实际用量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
A、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供应商的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
B、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指: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絮凝剂销售等供货业绩);
C、具有有效的可生产经营本业务的《营业执照》,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是三证合一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D、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合同纠纷发生的仲裁或诉讼事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各比选申请人申领比选文件日期为:2017年 3 月 2 日至2017年 3 月 6 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A、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B、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17年 3 月 14 日下午13:30前。
2、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
(1)在2017年 3 月 14 日下午13:30前投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2)在2017年 3 月 14 日下午13:30时投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可以快递的方式递交,也可以派人亲自递交,但必须按规定密封,且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递交。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17年 3 月 14日下午13:30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进行。
由于本次比选采用二次报价的方式,建议比选申请人派代表参加比选会议。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传 真:0816-2242821
2017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