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海丰县公用事业局的委托,对 海丰县城二环路周边生活污水设施整修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703-184001-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城二环路周边生活污水设施整修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85,946.64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前一段时间内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证书或建造师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对登记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和其相关人员必须对查询工作予以配合。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登记报名,同时提供原件和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03日 至 2017年03月09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8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8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03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海丰县公用事业局地址: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县公路局四楼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660-6856838
传真:6856618邮编:5164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2号
联系人:周宇丰联系电话:0660-6859128
传真:0660-6865280邮编:5164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660-6856838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许兰联系电话:0660-6859128
发布人: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