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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伊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伊宁市

  2.3招标规模:本工程为三个标段进行招标:一标段,回流泵4台,搅拌器4个,剩余污泥泵2台;二标段,空气悬浮鼓风机2台;三标段,内径流格栅2套。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5本次项目招标的范围如下: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一、二标段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原装进口产品(提供原产地证明书),制造商必须在国内设有合法的经营机构或是授权代理商;三标段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

  3.2代理商投标注册资金一标段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二标段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三标段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设备材料采购综合评估法 。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晚报和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6、报名要求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在伊宁市斯大林街7号(建行斯大林街东路支行院内二楼214)进行报名。报名采取方式:来人报名。

  6.2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GB/T19001-2000IDT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代理商投标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中国地区总代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用户意见反馈表或评价表;一、二标段还需提供在新疆境内有固定的服务机构证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办公地点的证明,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人员技术职称】;企业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时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4日,在伊宁市斯大林街7号二楼(建行斯大林街东路支行)领取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叁万元整。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唐雪芹 电话:0999-80361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丹丹 电 话:0999-8026027

  办公地址:伊宁市斯大林街7号二楼(建行斯大林街东路支行)

  招标人: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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