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8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青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融资建设及运营政府购买服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31010080002
项目联系人:赵立亚
项目联系电话:0311-87548810
采购人:青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青县文化艺术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4320717
代理机构: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七楼7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281312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3月2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3-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3-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七楼710室—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青县104国道中国银行七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3、具有本项目融资及污水处理运营能力且有成功的运营案例。4、具有有效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9、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10、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