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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市青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融资建设及运营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8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青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融资建设及运营政府购买服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31010080002

  项目联系人:赵立亚

  项目联系电话:0311-87548810

  采购人:青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青县文化艺术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4320717

  代理机构: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七楼7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281312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3月28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3-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3-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七楼710室—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青县104国道中国银行七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3、具有本项目融资及污水处理运营能力且有成功的运营案例。4、具有有效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9、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10、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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