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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新增工程设计、设备安装、施工总承包招标答疑书

发布时间:2017-3-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潜在投标人: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新增工程 设计、设备安装、施工总承包招标答疑已截止现对本工程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具体内容如下:

  1 、问:招标文件第6页3.3因中标人原因,项目没有按期竣工,每拖延壹天,中标人按合同价的0.1‰向招标人支付逾期违约金与招标文件第31页《各项承诺书一览表》中的第3点违约承诺——若因我方原因,没有按期完成设计、施工,我方在逾期第壹天起每天按合同价3‰向招标人返纳逾期违约金,前后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一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31页《各项承诺书一览表》中的第3点违约承诺——若因我方原因,没有按期完成设计、施工,我方在逾期第壹天起每天按合同价3‰向招标人返纳逾期违约金为准。

  2 、问:招标文件第29页,格式一,联合体协议书第4点中的“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______承担工作”,是否应该是“承担________工作”,若该项目的联合体成为为三家单位,投标人是否可以根据格式自行增加一句“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________承担________工作”,请明确?

  答:原招标文件第29页,格式一,联合体协议书第4点中格式修改为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______承担_____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________承担_______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________承担_______工作; ……。

  3 、问:招标文件第9页 10.2.1 (4)《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要查询哪些人、哪些单位,请明确?

  答: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需提供)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牵头人提供)。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韶关市乌泥角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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