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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始县党校周围污水排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3-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建财采计〔2017〕0099号)的批复意见,对建始县党校周围污水排放工程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始县党校周围污水排放工程

  (二)项目编号:JSZJJ〔2017〕-(CJ)-001

  (三)项目内容:建始县党校周围污水排放工程项目位于建始龙苑社区,该项目实施范围为党校新校区至即将实施的滨河路,拟建排水排污管网总长398米,主要建设雨水明渠、雨污合流盖板沟、污水检查井及相应的地下污水管网。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柒万贰仟捌佰伍拾叁元整(472853.00元),磋商申请人报 价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申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

  (一)领取条件: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印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印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方可领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供应商的投标。

  (二)领取时间: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领取。

  (三)领取方式: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或发送到磋商申请人邮箱。

  (四)领取地点: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始县业州镇船儿岛路7号四楼城建股办公室),联系电话: 0718-3518310

  四、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

  (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上午8:30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截止2017年3月20日9:00整(北京时间),逾时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磋商时间:2017年3月20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三)磋商地点: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建始县业州镇船儿岛路7号。

  五、磋商保证金交纳

  (一)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及方式

  1.交纳数额:本项目需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

  2.交纳方式:供应商必须从单位设立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帐的非现金方式交纳,并在用途栏内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属个体工商户的必须通过营业执照上核定的法定代表人账户交纳,否则导致的保证金无法退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交纳账户

  户 名:建始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建始支行;

  账 号:1817001109249028069;

  用 途:建始县党校周围污水排放工程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转账票据应编入投标文件

  供应商只需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票据复印一份编入磋商响应文件即可。

  (三)磋商保证金票据领取及查验规定

  1.投标保证金票据领取:在开标截止时点以前,投标人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收款银行签章的转账回单,到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室核对(联系电话:0718-3228481),并领取《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保证金查验:在磋商会议过程中,供应商需提供《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有关凭证查验。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室点话:0718-3518310

  财务室电话:0718-3228481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船儿岛路7号(四楼)

  (二)采购人: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于祥贵

  联系电话:15027237503

  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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