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春路污水管道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容:工程地点为长春路(孝河-柳青河污水厂),全长约2公里,直径为1800mm的混凝土管,总投资约1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资金来源:政府财政专项资金。
2.3、建设地点:工程施工驻地。
2.4、工期要求:日历天数90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具备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于2017年3月13日下午17:00时前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2号窗口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预审由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劳务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6全年度,需明确到个人)(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建造师复印件上签字并盖章)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审查后由代理机构暂押,未中标单位的开标定标后返还。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6年全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须完成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http://123.131.131.158:3000)录入,联系电话:0539-7673687;提供企业平台系统录入信息有效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8.投标申请人的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络报名回执单。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企业诚信库认证。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yztb/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
9. 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截图(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投标申请人无需另外提交)。
10. 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投标申请人无需另外提交)。
以上资料 审查原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长春路污水管道工程投标报名材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及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三份报名资料。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料齐全经初审合格的单位方可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150元/份。凡已售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由投标申请人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费用不予退回。
投标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3日下午17:0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务2号窗口。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日期:2017年3月20日14:3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出不退。 资格预审合格后须向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用电汇、网银方式缴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结算账户:账户名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账号:8183 3010 1421 0027 03,大额支付行号:3134 7307 0219,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39-8770092)。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规定缴纳。
七、招标日程安排: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7日下午17:00前,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2、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10: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9:30时,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4、开标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9:3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
办理上述事宜联系人:联系人:马工 王工 联系电话: 0539-8524345
招 标 单 位:临沂市市政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公司:临沂三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临西四路与金四路交汇处东南角
2017年3月8日
临沂市招标投标监管系统项目交易编号:170307SZSZ041
保证金账户名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保证金账号:818330101421002703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支付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