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鸿利招字(2015)-ND0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省道304线宁德苗圃至古田高坑(蕉城段)公路金涵水库保护区段排水系统改造工程C段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闽发改交能 〔2009〕2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金涵水库北侧和西侧。
2.2招标项目规模:项目起点为桩号K3+900处,终点桩号为K10+490处,全长6590m。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并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建造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企业员工,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注册建造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应附上延续注册记录,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提供受理部门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3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jcqggzyjyzx.com)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若购买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售标, 不采用电子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31日15时00分,地点为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5.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
5.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6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银行(网银)转账或银行保函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万达华城19栋2单元504室 邮编:352100
联 系 人: 余先生
联系电话:0593-2722908 传真:0593-2722833
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万达广场16幢1001室,邮编: 352100 ;
电话:0593-2338799 传真:0593-2338799;
联系人: 李先生
监督机构:宁德市蕉城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593-2822818
地址:蕉城区蕉城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