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省道洪沟公安检查站室外给排水工程项目,已经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投资(2017) 88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省道洪沟公安检查站室外给排水工程项目
2.招 标 人:昌吉市公安局
3.项目规模:PE给水管DN50-DN150长218米,聚乙烯双壁波纹排水管DN200长282米,20#热轧无缝钢管DN40-DN80长300米。
4.建设地点:昌吉市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6.资金来源及投资额:总投资72万元,自筹资金。
7.施工工期:总工期30天(日历日)。
8.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2017年3月7日10:00时-2017年3月11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招标文件费为5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投标方以何种原因不参与投标,招标文件费不予退还。
3、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4、招标人:昌吉市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陈东瑜 1360994615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胡雪梅、蒲东梅 联系电话:0994-6551881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