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表要求,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蔡甸区城市排水服务中心的委托,就“蔡甸区(2017年度)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BHD2016-015
二、项目内容:蔡甸区(2017年度)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管理项目,服务期12个月。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8.98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投标。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三、谈判供应商资质及资格要求:
谈判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
2. 供应商应具备完成本项目工程必须的设备、专业管理综合能力。
3. 投标人如为外地公司需在本地设有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并有正在实施的服务项目(提供项目合同);
4.近三年承接过类似服务项目(提供项目合同);
5.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 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间内《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有关事项:
1、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及领取时间:2017年3月10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
报名及领取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城管花园2单元304室
2)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需提供下列资料(证件)的正、副本原件和加盖复印件一套: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本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3)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的程序要求:
上述资料(证件)须一次性送达,不接受补充材料。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登记后发放谈判文件。
2、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3月24日9:00整开始,9:30整截止,提前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提交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2)谈判时间:2017年3月24日9: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始谈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谈判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谈判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3)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蔡甸区城市排水服务中心和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3、投标保证金规定:
1)缴纳金额:人民币伍仟元(¥5,000.00)。
2)缴纳并到达以下帐户截止时间:2017年3月23日16:00时。
保证金缴纳帐户: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554762210028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蔡甸支行营业部
行 号:848538
3)缴纳和退还形式:银行支票、电汇、公对公网银等非现金形式。
4)其他要求:谈判供应商持缴纳凭证复印件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蔡甸区城市排水服务中心
联系人:辛磊 联系电话:15202729466
代理机构: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莎 联系电话:027-6916848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电话:027-6984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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