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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及修改通知

发布时间:2017-3-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投标人:

  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XZJC2016014)竞争性磋商文件网上发售后,部分投标人就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些内容提出了疑问,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一、更正部分

  1、问题:社会资本建议取消“建安工程费下浮率至少10%”作为废标条款和得分项。

  回复:招标文件中“建安工程费下浮率至少10%”更正为:“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5%”;

  评分标准更正为: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5%,得1分;下浮率每高于1个点增加0.5分,本项最高可得5分;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低于5%不得分。

  例如:建安工程费下浮率10.5%,该项得分计算式:1+(10.5-5)÷1×0.5=3.75分。

  二、澄清部分

  1、问题:前期资格预审过程中已提交过的相关原件是否需再次提供。

  回复: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问题:存款证明和融资意向证明在上次资格预审时已经开具,利用上次开具的是否可以?开立有效证明文件时间起始点?

  回复:存款证明需重新开具,存款证明为具体提供2017年2月12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某天的账户存款余额证明;融资意向证明可以资格预审时已开具的为准。

  3、问题:关于投标保证金,因我公司为境外企业,是否可以由在国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

  回复:境内企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境外企业可由国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

  4、问题:参与项目的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与个人社保证明;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单位开具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在资格预审环节已经提供了原件及复印件,本次磋商是否还需提供。

  回复: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问题:污水处理厂建设设计方案需要根据园区拟建厂区地质条件设计,是否可提供当地的地质条件参数;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污水厂红线图、地形图及基本的地质资料,投标人无法完成方案设计、投标图纸绘制,请提供;请提供项目地块地勘报告或项目周边地勘报告;请提供可编辑的CAD版地形图,以便能更准确的计算厂平土方工程量

  回复:补充“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及实测地形图”,供投保人参考,见附件1。

  6、问题: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方案需要根据园区污水企业排放出水水量具体指标;及是否对污水预处理,如有经过预处理,是否可以提供预处理后相关水量具体指标;同时是否可提供园区内与此相关的污水排放企业名录。

  回复:进行预处理;进水水质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A等级标准。

  7、问题:请提供供电配套的条件,如哪个变电站提供电力供应?是否考虑双回路?外电线路谁负责投资建设?电价多少?基本容量费多少?本工程外接10KV高压电源的位置及长度,是否包含在本工程范围内。

  回复:考虑双回路,外线投资包含在本项目建设费用内。外接位置后期根据周边供电分布再行确定,电价及基本容量费以供电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8、问题:“磋商评分标准”中的企业资质,要求提供原件备查;关于业绩证明的要求:须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在磋商评审时提交合同原件进行查验。因该类合同内容较多、很厚,是否在提供合同复印件时只复印合同主要有效页装订在磋商文件中;项目人员须提近半年在供应商本单位(含全资子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相关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原件备查;这些原件都在资格预审时都提供查验过,是否本次响应文件不需要再提供原件?近半年是指近半年内某事件点还是时间段?

  回复:企业资质、人员社保、相关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证明原件需提供合同整本,复印件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近半年为时间段,即2016年09月至2017年02月。

  9、问题:评分细则中,建设方案总分为8分,但是本条目下各细节得分加和总分只有7.5分,请核实。

  回复:已核实,建设方案总分为8分。

  10、问题:磋商文件中未明确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形式,请明确投标保证金是以银行汇款单为凭据?还是以收款收据为凭据?

  回复:银行汇款单或收款收据均可。

  11、问题:招标文件明确污水处理初始单价不得超过1.39元/吨水*天,请核实拦标水价的保底水量的边界条件。《第二卷 PPP项目合同》P62页中保底水量过低(60%、70%、75%至运营期结束),咨询公司前期测算拦标水价的保底水量是否按照,运营前4年污水处理保底水量为设计的60%、70%、80%、90%,第5年开始达到设计处理能力。请核实能按照咨询公司提供的保底水量作为水价报价的边界条件。

  回复:污水量由投标人自行预测,保底水量参照磋商文件第二卷PPP合同执行。

  12、问题:《磋商文件》的第7页,“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8条款“建设内容: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规划总规模15万吨/天,分三期实施,每期规模5万吨/天。本次招标项目范围为一期工程5万吨/天。主要建(构)筑屋包括污水处理厂土建施工,设备、工艺管道安装,电气、自控系统安装,照明,防雷接地,采暖,通风,综合楼,厂区道路施工,绿化等”。该建设内容中进出水段(如进水泵房、出水泵房等)以及附属设施(如配电房、脱水机房)等是否按照中、远期规模一次性建设到位,如果是,请明确具体哪些建(构)筑物需按远期规模设计建设?

  回复: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机修仓库及综合楼土建工程按日处理规模15万吨建设,设备按日处理规模5万吨建设。

  13、问题:《PPP项目合同》的第62页,第27.3条款“污水处理费单价:本项目污水处理初始单价以中标社会资本竞争性磋商结果为准,待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金额确定后,结合建安工程费下浮水平,重新调整污水处理单价,以此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费用计算标准”。请明确如何根据竣工决算审计金额调整污水处理单价?

  回复:审计的总投资,结合下浮水平调整投标人初始污水单价报价构成表中的折旧摊销部分。

  14、问题:《PPP项目合同》的第62页,第27.5条款关于保底水量的描述,年运营天数按350日计算,但是按照实际运营年的天数一般都是365天,是否可以调整?

  回复:保底水量按年运营天数350天计算。

  15、问题:配套设施对工程投资影响也较大。请提供园区对拟建污水处理厂的七通一平(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气、通天然气或煤气、以及场地平整)的现状或者园区将负责提供的配套条件。

  回复:目前已通路,政府负责厂区外相应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

  16、问题:尾水排放点在哪里,排放点到出厂水距离,排放管道的具体要求(材质、管径、长度),尾水排放管道建设投资是否在此次投资磋商中?

  回复:尾水排放至厂区西侧的横沟河,目前规划尾水排放口距离较近,具体以水利部门要求为准,尾水排放管道建设投资在此投资磋商范围内。

  17、污水厂至咸宁市污泥集中处理厂的运距多少?除了运输费,项目公司还要负责处置费用吗?如果要,是多少?

  回复:污泥运距咸宁市污泥集中处理厂位于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广东畈村(咸宁市垃圾焚烧厂旁),运距25km;污泥场外运输、污泥处置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1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到,采购人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是否组织?具体何时?

  回复:因特殊原因,采购人不组织踏勘。

  29、磋商文件P22页,提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交法人代表委托书和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是否需要原件,能否提供复印件?

  回复:递交响应文件时,需要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和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以供采购人查验。

  20、磋商文件P25页,磋商步骤中,第一次报价是否唱标?

  回复:第一次报价不进行唱标,最终报价现场公布。

  21、请明确道路基层材料有没有特殊要求。

  回复: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设计。

  22、请明确场地四周有无现有道路或规划道路,道路名称。

  回复:场地四周现有张公街等道路。

  23、本工程场地围墙后退红线距离暂无明确资料,请明确。

  回复:围墙后退红线距离规划部门有要求时,按规划部门要求执行,规划部门无要求时,按后退1.0m执行。

  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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