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灵山县伯劳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
项目编号:GXZC2016-J1-SYHLS-78重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7-689962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2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3月1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灵山县伯劳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1612/t20161212_7723520.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竞标人资格由原来的“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改为“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项目,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环保工程类资质证书(须经年检合格)4.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限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16年12月16日09时00分”更改为“2017年3月16日14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灵山县伯劳镇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灵山县伯劳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翁主任 1387771626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许工 0777-6899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