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夷陵区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拟就夷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档升级改造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编号:中元招字【2017】0310022
二、采购项目名称:夷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档升级改造设计项目
三、采购内容:夷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位于夷陵经济开发区南村坪村,占地37.2亩,设计近期日处理污水1.5万吨,远期日处理污水4万吨。国家概算投资9344.33万元,其中:国债资金7849.24万元,地方配套1495万元。采用CASS(周期循环活性污泥)工艺,污水收集管网33.7公里,服务范围为夷陵区经济开发区辖范围。该工程于2016年9月正式开工,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现需对夷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档升级改造设计(一级B提升到一级A)及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设计周期:20日历天。
四、预算金额:30万元整。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4、供应商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以谈判小组评标时现场查询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七、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需交纳谈判保证金。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时间和地点:
1. 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夷陵商会13楼)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费300元/份(人民币),文件费售后不退
2.发放时间:2017年3月14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不休息)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7日下午15:00。
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13楼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313评标室。
十、谈判时间和地点: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夷陵区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0717-7819127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罗河路4号
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黄旭
联系电话:0717-7833000、0717-7879099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