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20681035900007400100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友情提醒: 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 www.ntcetc.com,点击“网上申报”,插入 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 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的 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出水管道改造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 已落实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 1)工程地点 : 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 2)工程规模 : 估算投资 80 万 元
( 3)计划工期 : 60 日历天
( 4)质量要求 : 合格工程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出水管道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1)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8)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具体要求见资格审查标准);
( 9)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10)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本工程进行投标。
7 、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7 年 3 月 20 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邮箱( qdztbjys@163.com )。
8 、 各投标申请人须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南通工程建设网( www.ntcetc.cn)网上招投标系统,同时加密锁、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等相关材料 提交至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3(启东市人民中路 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并在 2017 年 3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 255元 /标段,售后不退。
9、特别提示:
①已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人,投标时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
②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友情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 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上述① -②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行政监管部门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
④所有投标单位在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必须同时提交 CA加密锁(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记不良信誉。
⑤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公布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ztb.com)“答疑公示”栏目;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址:www.ntcetc.cn)
11、评标办法: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人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一)开标程序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公司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当投标人数量大于十家的,现场随机抽取十家(登记顺序号为代表公司的号码球)。没有被抽到的投标人,不进入开标程序。抽到的投标人,递交投标的相关材料,如上交材料不全的,作废标处理。
2、被抽到的十家投标人进入电子开标流程,CA锁导入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不能解密投标文件的,作废标处理;
(二)评标程序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有效投标人;
(三)抽签程序
4、有效投标人仍以登记顺序号为代表公司的号码球,招标人当场公布并再次登记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5、招标人用随机方式公开抽取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其他
6、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开标(评标)程序继续进行;如只有一个合格投标人,该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7、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监管部门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并取消其在启东市招投标市场3年的投标准入资格,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8、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2、 招标人地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海洪路 666号
联系人:倪杰 联系电话: 0513-83306378
1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和平南路 300号海四达科创园三楼
联系人:姚凤姣 联系电话: 0513-83351266
招标人 (公章 ): 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人: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017 年 3月 14日
附件:
施工招标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4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注册建造师证书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 |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 备注: 1、前三名的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不予退回,留存于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查; 2、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彩打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无在建工程合格条件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2)。 2、如有 b、 c两种情形,提供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的证明;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
8 |
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良好 |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 2015或 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
9 |
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无行贿行为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友情提醒:①“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 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②江苏省内投标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 http://218.94.117.252:12301/ )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具有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评委通过扫描告知函的二维码进行验证。如果不能验证,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
备注 |
( 1)若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情况如有 b、 c两种情形,则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按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处理,并记不良行为;如系中标候选人,取消中标资格。 ( 3)江苏省内投标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 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具有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评委通过扫描告知函的二维码进行验证。如果不能验证,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4)上述材料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中标后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 5)上述第 4、 6需提供原件。 ( 6)上述 1~ 9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