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400150067-003 | 所属地区 | 邯郸市 |
工程名称 | 邯郸市南污水处理厂及系统配套工程(一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I标段 | ||
建设单位 | 邯郸市市政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地点 | 市区东环路南延以东、支漳河以南区域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邯郸市南污水处理厂及系统配套工程(一期)厂区内的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施工及维保,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500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刘鹏 | 联系方式 | 0310-8099318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3-15 00: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3-20 00:0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7-03-15 00:0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03-20 00:00:00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击下载 | ||
内容 | 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南污水处理厂及系统配套工程(一期)已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邯发改核字【2014】00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市政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I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市区东环路南延以东、支漳河以南区域,规模4万立方米/日,本次招标合同估算额约为500万元。 2.2招标范围:邯郸市南污水处理厂及系统配套工程(一期)厂区内的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施工及维保,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7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话:0310-2990706。 3.5本次招标应用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冀建招办【2013】11号文件,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占总分权重的1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3月15日00时00分至2017年3月20日00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4月12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4月12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7年4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 1 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邯郸市市政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磊 电 话:0310-51063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鹏 电 话:0310-8099318 2016 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