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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尤溪县洋中镇污水管网灾后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晟联明招〔2017〕014号

  开标时间:2017-03-27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泉州晟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尤溪县洋中镇兴凯城城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 三明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晟联明招〔2017〕01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洋中镇污水管网灾后修复工程已由尤溪县洋中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以尤洋经发基〔2017〕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县洋中镇兴凯城城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尤溪县洋中镇兴凯城城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洋中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3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修缮部分及重新铺设污水管网1.7公里,DN600管0.8公里,DN800管0.9公里;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3176299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

  ① 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②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③ 根据闽建 〔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④ 投标人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规定;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要求中标人根据闽建筑〔2015〕29号文的有关规定,省外入闽企业和近三年内发生过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而被列入欠薪黑名单的本省建筑业企业,将要求投标人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5〕12号文)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15日至2017年03月20日(周末不休),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其他资料 200 元/份,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陆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7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洋中镇兴凯城城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尤溪县洋中镇;

  电 话:1313738999;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牡丹新村32幢附楼一层;

  电 话: 13385985013;联系人: 刘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尤溪支行;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850 1010 0100 0181 17;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监管部门:尤溪县洋中镇人民政府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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