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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石化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含油污泥处理(无害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含油污泥处理(无害化)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从招标方指定地点,装车并转运至中标方处理设备现场,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厂部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埠江镇。

  2.2招标项目规模:负责装卸、转运并无害化处理采油一厂含水≤75%含油污泥约3400吨,具体数量以招标方实际量为准。

  2.3计划工期:2017年4月10日-2017年12月30日。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含油污泥的装卸、转运、无害化处置等。

  2.5标段划分及工期:本项目招标共一个标段。

  本工程的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或接到招标人书面指令开始至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后通过权威部门检验后并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各项检验技术资料为止。

  3.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取得河南省或国家危险废物(含HW08类071-001-08)经营许可证资质。

  3.1.3 投标人具有固定或移动式规模化处理装置,具备与本项目规模和性质类似项目经验与业绩。

  3.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银行资信,业绩信誉良好,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保证。

  3.1.5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河南油田相关制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质量要求

  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工艺和最终产物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物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198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2015)》的相关要求。

  5.其他要求

  5.1 投标方无HSE违规记录,对污泥无害化处理过程中HSE工作全面负责,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5.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中标方负责办理,并接受地方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5.3 在含油污泥转移过程中,中标方必须全程做好“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严禁中途倾倒。

  5.4 中标方有义务通报发包方处置进度及结果,随时接受招标方监督,并及时整改招标方提出的问题。

  6.招标方式

  招标人自行组织公开招标。

  7.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领取

  7.1请有意向公司于 2017 年3月15日至 2017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桐柏县埠江镇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办公楼303室,持授权委托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7.2本次投标保证金为 3.0 万元人民币, 应于2017年4月5日8:00前交至招标人会计核算中心。

  7.3招标文件费7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8.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4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办公楼303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地址:河南省桐柏县埠江镇采油一厂

  联系人:苏泉

  电话:0377-63843144 电子邮箱:jhk_sq@163.com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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