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一、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中关于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设计标准出现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和“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两种描述,现明确如下: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二、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的修改如下:
以投标人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的情况为准。
三、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1类似项目”的修改如下:
单项合同运作模式为BLT、BOT、TOT、ROT、BOO、OM的日处理规模2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
四、关于本项目评标办法及详细评审表中“业绩及实力部分”内容的修改如下:
企业资质( 9 分) |
1) 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加 1 分,甲级资质加 3 分; |
2)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加 1 分,甲级资质加 3 分; | |
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加 1 分,壹级资质加 2 分; | |
4)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资质加 1 分 | |
企业业绩( 10 分) 注: 1 、以投标人提供的近 10 年( 2007 年 2 月至 2017 年 2 月)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项目合同)进行评分; 2 、上述类似项目业绩模式要求为 BLT 、 BOT 、 TOT 、 ROT 、 BOO 、 OM ,以上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为准,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1) 以下 3 种情况评分以投标人近 10 年单项最高日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业绩为评分依据。本项满分 3 分。 a 、日处理规模 2 万吨 / 日至 4 万吨 / 日(不含 4 万吨 / 日)的污水处理厂业绩的得 1 分; b 、日处理规模 4 万吨 / 日至 6 万吨 / 日(不含 6 万吨 / 日)的污水处理厂业绩的得 2 分; c 、日处理规模 6 万吨 / 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业绩的得 3 分; |
2) 每增加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加 1 分,本项满分 7 分。 | |
企业净资产( 4 分 ) 注:以投标人 2015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的情况为准。 |
1) 净资产< 3 亿元得 1 分; |
2) 3 亿元≤净资产< 6 亿元得 2 分; | |
3) 6 亿元≤净资产< 10 亿元得 3 分; | |
4) 净资产≥ 10 亿元以上得 4 分。 |
五、本项目前期(其他)费用计费标准按照《临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函[2010]30号),现将《临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函[2010]30号)上传至《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临政办函[2010]30号的各项计费标准如有国家或省、市发布的最新规定和标准,按照新规定、标准执行)。
六、为便于各投标人制作设计方案和投标文件,现将本项目《排水管网平面布置及污水处理厂区红线图》上传至《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七、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15时00分,现顺延至2017年3月31日15时00分。
八、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湖南常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