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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中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CDZBSG-2017-231

  一、招标条件

  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中水综合利用项目已经鹤节减示范办(2016)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鹤壁市石林镇人民政府水利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的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中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2.2 项目编号:CDZBSG-2017-231

  2.3 项目概况:鹿林渠(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石林水库)渠道进行清淤、加固以及河道修复;沿鹿林渠(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石林水库)选择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耿寺北、范沟、店庄西南、郑沟村、西酒寺村等,每处选址结合现场状况布置表流人工湿地、水平潜流人工湿地。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一标段、二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不包含图纸中渠道绿化)

  2.5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

  2.6 计划工期:一标段、二标段:三个月;三标段:四个月。

  2.7 质量要求:合格以上(达到优质工程甲方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一期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鹿林渠(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石林水库)0+000-4+000段施工

  主要建设内容:灌溉泵一座及0+000-4+000段渠道清淤修复以及其他图纸内相关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以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鹿林渠(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石林水库)4+000-8+442段施工

  主要建设内容:4+000-8+442段内渠道清淤、渠道修复以及渠道内建筑物施

  工等图纸内所表示的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以及

  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鹿林渠人工湿地工程(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石林水库)

  主要建设内容: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耿寺北、范沟、店庄西南、郑沟村、西

  酒寺村等,每处选址结合现场状况布置表流人工湿地、水平潜

  流人工湿地。(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以及工程量清单)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0项目投资:一标段:3532127.50元

  二标段:3416941.06元

  三标段:7225153.00元

  资格要求

  3.1一标段、二标段:

  ⑴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⑵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成包叁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⑷投标人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拟派于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不低于所投标段投资金额的业绩至少一份(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或房屋建设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

  三标段:

  ⑴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⑶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⑷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不低于所投标段投资金额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园林绿化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中标公示网站截图)。

  ⑸投标人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拟派于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以及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为有效)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包含公告发出之日)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的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准,如无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的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委托代理人、拟用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是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并提供2016年6月份之后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上查询系统个人权益记录单加盖本公司红章的打印网页)。

  3.5 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一个标段中标,如投标人同时为多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以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中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期为:2017 年 3 月 16日至 2017年 3 月22日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公告期内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1:招标文件】、【附件2:施工图纸】、【附件3:工程量清单】

  4.2 招标控制价见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

  5.1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石林镇人民政府水利站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392-68523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893927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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