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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来凤县酉水河和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酉水河和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已由来水字[2017]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水利水产局,前期工作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来凤县酉水河和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划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主要内容为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包括勘探、勘测工作及其审批所需的附属报告)及其后续服务进行总体招标。具体分标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来凤县酉水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设计内容为仙佛寺至教育城段 约22km 的防洪、生态景观、污水收集等综合治理, 控制范围为右岸往外50 -200m,原则是城区段为50m,郊区段为200m;

  第二标段:来凤县城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设计内容为蓝河(火车站至官渡口桥河段 约10km )、育红桥河 约3km 和龙洞河 约2km 城区段的防洪、生态景观、污水收集等综合治理, 控制范围为两岸往外50 -200m,原则是城区段为50m,郊区段为200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信誉良好;

  (2)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具备风景 园林 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4)具备市政工程甲级资质;

  (5)具备河堤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防洪设计、园林设计、生态修复、污水处理等实际经验;

  (6)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7)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同类工程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满足3.1条资质要求。

  3.3根据《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提供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负责人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投标申请人需登录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恩施州开展水利建设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该信息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3.6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须符合3.投标人资格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办公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授权代表的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施州大道157号州畜牧局院内A栋2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来凤县水利水产局

  联 系 人:龚春芳

  电 话:0718-6277903

  地 址:来凤县档案馆15楼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7号州畜牧局院内A栋201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侯工

  电 话:0718-8463141

  传 真:0718-846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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