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洪桥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勘察项目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扩建污水厂位于长兴县洪桥镇东侧,杨家浦港东侧,洪图大道南侧。
2.2 招标内容及范围:长兴县洪桥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详细勘察项目,围墙内用地面积66.41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勘探点平面布置图。本次招标项目的估算28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镜水蓝庭9-1-202室)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本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72-6250311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