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岚山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由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日照市岚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岚山区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内容:岚山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在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建设加压泵房,经狄水村,沿海洲路、观海路、北街网绳市场、西护城河至北门外社区前水库铺设DN500-DN200的中水回用压力管网约5000米,沿途铺设支管至湿地公园、青鸾湖公园、观海路桥、官山水景园等施工内容。
2、项目地点:岚山区城区。
3、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项目投资估算:约人民币480万元。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所示工作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为同一法人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并具有岚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领域清欠证明。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7年03月 22 日 08 时 30分至2017年 03 月 28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不休),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银行大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并具有岚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领域清欠证明,工商注册地在岚山区以外的企业依据岚建发[2013]20号文件规定办理。
5、 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 人:日照市岚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岚山区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卢振强
联系电话:0633-293095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忠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天玉、刘云
联系电话:0633-8780201
电子邮箱:sdzcxrz@163.com
地址:日照市新市区石化大厦A座1302
附件1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工程 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XXXX 公司,法人XX,项目负责人XX 在 20XX年 X 月X日至 20XX年 X月 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2017年X月 X日
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