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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临空经济示范区起步区及临空第一大道(临空四路-太平路)、太平路配套排水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17-3-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SJ0100G17013(GLTC-177BA311E0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临空经济示范区起步区及临空第一大道(临空四路-太平路)、太平路(临空第一大道-太安路)配套排水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西部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临空经济示范区起步区及临空第一大道(临空四路-太平路)、太平路(临空第一大道-太安路)配套排水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临空经济示范区起步区及临空第一大道(临空四路-太平路)、太平路(临空第一大道-太安路)。

  2.3项目规模:临空第一大道(临空七路-太平路)、太平路(临空第一大道-太安路)、临空四路(临空第一大道至临空第二大道)、临空五路(临空第二大道至临空第四大道)、临空七路(临空第一大道至临空第三大道)排水工程设计。

  2.4设计周期:计划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咨询服务等。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登记阶段和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记时需提供“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电子版及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的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进行市级电子信息平台录入。(“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表格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gltc.com下载)。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纸版及电子版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投标登记区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登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gltc.com下载);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所投项目全称及标段号);

  (6)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原件及电子版)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7.1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4年3月1日至投标登记截止时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西部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景江西路888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范书栋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0451-82367062

  项目联系人:康继鹏 李治军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7132转8104 8301

  传 真:0451-8236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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