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3月23日发布的《乐清市2017年五水共治—污水管网整治工程招标文件》修正版中P14-(7):“若只有三家或三家以下投标人的,开启并审查所有投标文件,通过后,确定一家或随机抽取一家为中标候选人”。
现修正为“若只有三家或三家以下投标人的,开启并审查所有投标文件,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当中,确定一家或随机抽取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二、2017年3月23日发布的《乐清市2017年五水共治—污水管网整治工程招标文件》修正版中P15-③:“在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候选人”。
现修正为“在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再低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三、2017年3月23日发布的《乐清市2017年五水共治—污水管网整治工程招标文件》修正版中P17-三-(2):“第二轮抽取:由各投标人代表按第一轮抽取的顺序号,……。”
现修正为“第二轮抽取: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投标中心的经办人按第一轮抽取的顺序号,……。”
四、2017年3月23日发布的《乐清市2017年五水共治—污水管网整治工程招标文件》修正版中P20-2:“……第一个摇(抽)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第一个摇(抽)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现修正为“……第一个摇(抽)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第一个摇(抽)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摇(抽)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招标单位: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北白象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磐石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淡溪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代理单位:浙江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