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高安市工业园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1 、招标公告其他要求中第1点;招标文件12.1.1说明事项中第14点;资审文件第(四)投标资格审查条件中第9条第(6)点。为了防止串标围标,签订承诺书的要求, 现变更为
为防止串标围标、中标后施工过程中建造师及五大员不能按规定要求到岗履责、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后,从2017年3月29日-2017年3月31日下午17:00分止(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公司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并带好公司公章和法人章以及所需三项业绩资料原件,到指定的投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高安市凤凰路73号4楼,联系人:肖先生,电话18720450410)签订承诺书,就上述事项作出承诺,未按上述要求签订承诺书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不得进入开标会现场参与投标活动。以上提供的证件复印件真伪交由公安机关复核并处理。
2 、招标公告其他要求中第4点;招标文件12.1.1说明事项中第12点;资审文件第(四)投标资格审查条件中第9条第(3)点。投标单位业绩要求,现变更为
投标企业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表中的备案机关时间为准,并在江西省县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可查询的, 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在外省县级及以上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 上可以查询的 )施工完成过单项中标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污水管网工程(不含雨水管)或总承包工程中污水管网工程(不含雨水管)单项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五种证明材料的三项(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其它任选两项)以上原件:1.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经备案的施工合同;2.施工许可证;3.竣工验收备案表;4.竣工验收报告;5.主要施工图;
资格文件如有造假,追究法律责任。
3 、本工程延期开标,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7日上午9::30。
请各投标人认真制作投标文件
高安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 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