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委托,对浦锦街道中心城区市政雨污水管道养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4)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原件; 5)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 6)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一类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锦街道中心城区市政雨污水管道养护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2-20170323-074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z9134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为浦锦街道市政雨污水管道提供养护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750,000元,投标上限价格为2,723,900元,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上限价格,否则作为非实质性响应。
5、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275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275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2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17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一类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请在上述三项对应的资料栏里上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4-17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4-17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沪闵高架莘庄出口,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2、开标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沪闵高架莘庄出口,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 (2)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以及本项前2款要求,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对其负责。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六、其他事项
备注: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闵行区浦星公路800号 地址: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邮编:201114 邮编:201199
联系人:俞丹燕 联系人:刘婷婷
电话:34783072 电话:64985000*6156
传真:34783056 传真:64926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