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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雨水、污水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项目编号:ZLZBJL-2017-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雨水、污水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获得长新发改字【2017】87、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雨水、污水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 招标规模:

  2.2.1雨水管线总长2.8千米。主要建设内容:管径DN800,长2.1千米,2.2米×1.8米暗渠,长0.7千米

  2.2.2污水管线总长1.7千米。东区污水排放口至新港大街污水管线,管径DN500

  2.3 项目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龙嘉机场

  2.4 招标范围:完成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二期扩建雨水、污水工程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等,以及项目实施期间的服务及配合工作。

  2.5 项目总投资额:约4052万元

  2.6 服务周期:签订正式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2.7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须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岩土专业注册证书和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注册证书,或具备岩土专业注册证书和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注册证书各一人。

  3.3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6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至 2017 年 4 月 1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08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路3777号,C区222会议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空港新区奥特莱斯C区

  联系人:王鹏程

  电 话:0431-82048500

  招标代理机构: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

  联系人:那经理 万女士

  电 话:13134499807 1860440126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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