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浙万建招2017-0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潮河挡水排水闸站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厦河路和卢镗街交汇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闸1 孔,净宽6m;增设排水泵1 台,排水流量为0.3m3/s;新建附属启闭机管理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控制价:668713.00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及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企业在投标前,必须根据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经平台公示信息。
3.6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有严重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拒绝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7 年3月28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人民币。联系人: 潘良英,联系电话: 0578-2178105 。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2 网上下载:2017年3月28日起,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
附件:海潮河挡水闸招标文件.doc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 年3月31日上午09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解放街373号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凉塘村268号 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8楼802室
联系人:江先生 联 系 人:潘良英 郑华珍
电话:15988063086 电话/传真:0578-2178105、2781300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