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资源县梅溪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编号:GXXMGL-ZZ-(06)2016532(重))现更改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第49页商务标评分标准中“主要项目清单扣分(最高扣10分)”评分内容。
2、招标文件第214页投标函附录修改为:
序 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专用合同条款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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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期 |
协议书二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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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缺陷责任期 |
专用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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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发包人支付担保 |
专用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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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专用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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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分包 |
专用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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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专用合同条款 |
元 /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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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专用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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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质量标准 |
专用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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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预付款额度 |
专用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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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专用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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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专用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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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3、招标文件第209页7、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备注:第(8)项需附证明材料如有与第(7)项所附证明材料重复,重复部分可只附在第(7)项)”修改为“备注:第(7)项需附证明材料如有与第(6)项所附证明材料重复,重复部分可只附在第(6)项”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定于2017年03月29日 15 时 00 分,现因故延期至2017年04月11日 15 时 00 分。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5点内容的均按以上要求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资源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石工 电话:13877300948
地址:资源县大合镇西延北路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71—2025064 传真:0771—2025064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良兵大厦七楼
招 标 人:资源县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28日
备案机构: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