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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3-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委托,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 2017】 133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JXYCCG-2017-133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 (控制价: 20万元)

  (办公家具清单及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设备清单及参数)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投标人公司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近期纳税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 明 );

  ( 6)投标单位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经销商,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较强的专业技术实力(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7)投标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售后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协议等相关证明);

  (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所列资料用于资格审查,投标人将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

  5、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即日起至 2017年 4月 7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也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和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四仟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中标后,中标人所交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7、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337,政府采购窗口 )。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 2017年 4月 7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7年 4月 7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10、关于项目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将于网上公布,我中心不做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的更新。

  11、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刘颖峰 袁舟

  12、电话及传真: 0795-3216796(传真) 、 3216783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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