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仪征市城市东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处 的 前进路(江城路-罗元泵站)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沿山河北侧公园出水管道工程 已经 仪征市滨江新城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前进路、沿山河与三将路交界处
(2)工程规模:前进路污水管道HDPE630实壁排水管352.9米,检查井10座;沿山河北侧砼管D1000长度41米,D1200长度16米,检查井4座。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5月~2017年7月(暂定90天)
(4)计划投资额:约210万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编号S2017009号图纸(江城路-罗元泵站段及沿山河北侧公园出水管道工程)中所有施工内容。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专业)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报名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平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7 年 4 月 8 日到 4 月 12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平时递交请提前电话联系,节假日除外),递交地点: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解放东路222号-2)
(2)集中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7 年 4 月 13 日上午8:30时至9:30时,递交地点: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仪征市大庆北路88#)
(3)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壹 份。投标人应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如不按上述要求执行,招标人将拒收资格预审材料。
7、资格审查要求:
(1)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 4 月 13 日上午9:30时
(5)请各投标单位于2017年 4 月 13 日上午9:30时之前,把资格预审所需原件送至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递交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供者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贰 万元。要求在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仪征支行;账号:17000140300000385;工程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9、评标细则: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具体内容详见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www.yzcetc.com招标公告栏附件。
10、资格预审文件:详见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www.yzcetc.com招标公告栏附件。
1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年 3 月 31 日至2017年 4 月 7 日。
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仪征市解放东路222号-2
联系人:尤佳
电 话: 0514-83412539
传 真:0514-83438289
电子信箱:258847732@qq.com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编制人(签名)
2017年 3 月 31 日
评标细则: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评审标准采用: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K2值:90%.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65%,70%,75%,80%,85%;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价格为依据。
本次招标确定的过高或过低的投标单价的具体标准为:
以偏离招标人预算中单价的 20% 为标准:
当投标人报价中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过低的投标单价标准,且低于各投标单位平均价5%的投标单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与该价格相关的下列因素进行重点分析:
A.工程内容是否完整;
B.施工方法是否正确;
A.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C.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
D.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级等特殊要求,确定的材料价格是否合理;
E.投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说明是否合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说服力。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投标文件中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的理由认定上述因素不能支持投标单价成立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与下列相应价格中的最低价之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
1)招标人预算价格;
2)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最高价。
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及按照上述补正规定应计入成本评审的调增部分的差额,其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仪征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工程名称:前进路(江城路-罗元泵站)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沿山河北侧公园出水管道工程
招 标 人(章): 仪征市城市东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处
招标代理人(章): 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放时间: 2017年 3 月 31 日
编制人(签名): 秦成明
一、申请人须知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前进路(江城路 - 罗元泵站)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沿山河北侧公园出水管道工程 | ||
建设地点 | 前进路、沿山河与三将路交界处 | 资金来源 | 自 筹 |
发包内容 | 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编号 S2017009 号图纸(江城路 - 罗元泵站段及沿山河北侧公园出水管道工程)中所有施工内容。 | 结构类型 | / |
工程规模 | 前进路污水管道 HDPE630 实壁排水管 352.9 米,检查井 10 座;沿山河北侧砼管 D1000 长度 41 米, D1200 长度 16 米,检查井 4 座。 | ||
发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招标形式 | 公开招标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7 年 5 月 | 工 期 | 90 天 |
资金状况 | 已落实 | ||
其 他 |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 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入投诉受理期限内。 2 、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 2.1 、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 2.2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其中对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发包的,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 日前提出; 2.3 、对资格预审不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预审未入围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2.4 、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2.5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 3 、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3.1 、异议受理单位:仪征市城市东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处 联系电话: 13773353852 地址:仪征市石桥河北路 115 号 3.2 、投诉受理单位:仪征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 85815109 地址:仪征市真州西路 31 号 |
2、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不可兼中。
3、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 4 月 13 日上午09:30
4、请各投标单位于2017年 4 月 13 日上午09:30之前,把资格预审所需原件送至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递交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供者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
6、本工程在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 : 贰 万元;要求在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仪征支行;账号:17000140300000385。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电子汇票或电汇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3、投标人应当于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资格预审现场。4、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审核、备案。5、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投标人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到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7、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8、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由招标人提出,并经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招标人未提出的,将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自动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五天内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
三、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7、资格预审合格基本必要条件:
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7.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类别、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7.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7、投标注册建造师无在手工程(省外企业须提供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在手工程证明);
7.8、投标保证金按缴纳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
7.9、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9月--2017年2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7.10、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7.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8.1、平时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8.2、集中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8.3、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壹 份。投标人应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如不按上述要求执行,招标人将拒收资格预审材料。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
9.1、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
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证明资料,必须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成册,并编制页码。
(一) (1)资格预审申请书;(2)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仪征市外企业须提供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3)资格预审申请人简介;(4)拟派项目经理近两年己完成工程情况;(5)拟投入的主要施工人员表;(6)可用于本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7)承诺书(省外企业须提供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证明);(8) 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二)(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0)企业资质证书(副本);(11)安全生产许可证;(12)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1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14)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上内容在资格审查时需交验原件。
10、申请单位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单位将进行必要的核实和澄清,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资格。招标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资料的保密性负责。
11、资格预审材料应在规定时间送达。
12、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而不予评审:
(1)、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在资格预审申请书相应位置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式样与授权书上的签字明显不符的(授权书须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签字)。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含申请人的附加说明、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或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授权书不是原件的。
(4)、申请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公告的基本要求的。
(5)、申请人采用多种形式,对本工程递交多份资格预审文件,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仍不加以说明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预审所需原件的。
五、潜在投标人的确定
1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式: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4、我方将于资格预审后,向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并在仪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同时将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15、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未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未参加投标的,或非技术原因导致废标的,招标人将罚没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20% 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单位: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市解放东路222号-2
联系人:尤佳
联系电话: 0514-83412539
附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
1、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目录
2、授权委托书
3、资格预审申请人简介
4、拟派项目经理近两年已完工程一览表
5、拟投入的主要施工人员表
6、可用于本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7、承诺书(省外企业须提供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在手工程证明)
1、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
申请书
工程名称:
标段编号: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资格预审申请人简介
3、拟派项目经理近两年已完工程一览表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人员表
5、可用于本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6、承诺书(省外企业须提供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在手工程证明)
7、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9、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10、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12、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
13、投标保证金收据
14、其他
2、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姓名: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预审申请人简介
单 位 名 称 | 地 址 | |||
法 定 代 表 人 | 单 位 性 质 | |||
资 质 等 级 | 资 质 证 号 | |||
项 目 经 理 | 资质证号 |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
传 真 号 码 | ||||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人 组 织 机 构 和 企 业 概 况 | ||||
4、拟派项目经理近两年已完工程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价格 ( 万元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 开、竣工 时间 | 质量评定 结果 | 奖惩情况 |
5、拟投入的主要施工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 |
1 施工员 | ||||
2 质检员 | ||||
3 安全员 | ||||
4 材料员 | ||||
5 预算员 | ||||
6 其它 | ||||
6、可用于本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序号 | 机械和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能力 M/H | 自有 或租赁 |
7、承 诺 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拟任项目经理 无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本公司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