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3203221611010201 | 项目名称 | 沛县经济开发区孙洼大沟北侧道路及污水提升泵站 |
标段编号 | 3203221611010201-BD-002; | 标段名称 | 江苏沛县开发区孙洼大沟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3月3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4月10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的 江苏沛县开发区孙洼大沟污水提升泵站 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苏开经发【2016】177 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2、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开发区大沟; 3.2、工程规模:工程合同 估算价约150万元。 3.3、招标范围:江苏沛县开发区孙洼大沟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4、要求工期: 90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5.8、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和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和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送至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额 : 叁 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509266194128, 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年3月31日至 2017年4月10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4月10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 http://122.192.166.138/xzhynew )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4月14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25日09时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1投标报价: 96-98分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2-4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施工员(1名)、预算员、材料员)的人员信息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在施工合同备案时进行明确。 11、招标人地址:沛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单俊浩 电话:0516-69090003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泰山南路金泉商务中心126室 联系人:朱颖 电话:18068721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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