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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从化区良口镇黄龙带库区联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修复和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根据从发改投[2016]343号批准,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现对从化区良口镇黄龙带库区联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修复和升级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项目名称:从化区良口镇黄龙带库区联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修复和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良口镇黄龙带水库区联平村农村生活污水水毁工程修复和升级改造。工期:9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1215482.8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5)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提供身份证及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必须具有本单位及个人的社保号,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为准)。

  (6)企业2014~2015年连续二年盈利,没有偷税、漏税情况,没有资不抵债(以具备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7)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8)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4月10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4月14日;报名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4:30 ——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4.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4.3报名提交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公告中“4.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均需提供纸质资料”。

  注:以上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企业公章,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规定,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不用现场核查,其他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否则不接受报名。

  4.4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图纸费500元,售后不退。资料不齐者或原件不齐者或逾期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报名。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投诉电话:020-87978726 地址: 广州市号

  8.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99号

  9.其他注意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缴纳,该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为准。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或不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其他有关缴纳投标保证金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新街76号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北路360号

  联系人:利工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87851025 电话:020-37907789

  传真:020-37907723

  2017年3月3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 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 件

3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6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

原件备查

7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提供身份证及 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必须具有本单位及个人的社保号,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为准)

原件备查

9

企业 2014 ~ 2015 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原件

11

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

原件

12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资料不齐者或原件不齐者或逾期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报名。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报名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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