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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赤水河流域白酒企业废水集中治理工程-二合安龙场白酒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4-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1采购条件

  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受仁怀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为赤水河流域白酒企业废水集中治理工程-二合安龙场白酒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采购编号:RHZC-2017-01

  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08310001

  1.2.2内容及规模

  (1)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0000.00万元,最终投资额以审计为准。

  (2)污水处理工程

  污水厂日处理污水设计为1.5万立方米/日。含房屋建筑物(包括综合楼、超滤车间、臭氧发生器间、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等)4,373.00㎡、白酒企业废水处理池(含调节池及一沉池、改良AAO池及二沉池、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及生物炭滤池、高效澄清池、进水池及清水池等)、机器设备(含MIC反应器、沼气脱硫系统、沼气柜、生物除臭设备、电气设备、自控仪表设备等)和附属工程(含供电外线、进场道路、厂区护坡、挡土墙、厂区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总图工程费等),含玻璃钢给水管道28,140.00m、废水中间收集池和绿化工程等。

  1.2.3 项目运作方式

  (一)合作期限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3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30年。

  (二)资产权属

  项目建设资产所有权归政府所有,社会资本为了后期商业运营可以经过政府审批授权,自承担成本建造商业运营设施及其房屋建筑物,在项目合作期内享有使用权,项目合作期满,资产所有权一并归政府所有。

  (三)具体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仁怀市政府授权仁怀市环境保护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和社会资本方展开合作;仁怀市环境保护局授予社会资本方二合安龙场白酒废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由社会资本方与仁怀市政府出资代表仁怀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仁怀水投)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负责二合安龙场白酒废水处理厂工程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项目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投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工程招标、工程管理、竣工验收等。项目竣工投运后,由双方共同委托审计机构对实际完成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认定。本项目投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实施项目的运营与维护,承担相应的成本费用,按规定向使用者收取费用。根据合同约定,运营期满,项目公司应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无偿移交给仁怀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2.4 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由仁怀水投与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仁怀水投与社会资本方按1:9的比例出资,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内,社会资本方向项目公司注入资金1.8亿元,仁怀水投向项目公司注资0.2亿元。

  1.2.5 前期费用

  项目前期费用项目公司承担,已由环保局承担的前期费用(包括立项、可研、土地预审、环评、征地拆迁等),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其返还。环保局向项目公司提供前期费用清单及有效证明材料,项目公司在收到环保局的资料后30日内完成确认和返还。

  1.2.6 项目融资

  社会资本方和/或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社会资本方和/或项目公司达成的任何有关本项目的融资协议均应提交环保局审议通过后执行。除非环保局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外,环保局不承担超出项目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之外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担保,如果项目公司融资不到位或融资不足,社会资本方应为项目融资提供增信措施或通过股东借款等方式补足项目所需资金。

  1.2.7 保证金(部分)

  投标保证金:额度为500万元,形式为现金。

  建设期履约保证金:建设期履约保证金额度为3000万元,其中保函2000万元,现金为1000万元。

  1.2.8 建设期资金监管

  项目公司成立后应开设本项目专用银行账户,在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工前,社会资本方应保障本项目专用银行账户内流动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环保局有权随时检查专用账户资金到位情况,经环保局检查,专用账户流动资金少于5000万元的,视为社会资本方根本违约,环保局有权要求社会资本方在30日内补足,如果社会资本方在该期限内未补足,则应向环保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专用账户剩余流动资金与乙方实缴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之和;同时,环保局有权提取建设期履约保证金和保函下的所有款项,终止PPP项目合同,并接管项目。

  1.2.9 承包商选择

  项目公司按法定程序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招标时,建安费用下浮比例不低于3%。

  1.2.10 承包合同效力

  若因社会资本方原因导致项目合同终止,环保局为项目公司引进新的投资者不应影响承包合同的执行,项目公司与承包商签定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

  1.3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国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内成员不超过2家)。

  1.3.2财务能力和实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企业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若为联合体,联合体至少有一方应满足要求,且联合体各方最低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亿元人民币。

  1.3.3资质要求:

  (1)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工业废水处理二级》及以上

  (2)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废水处理二级》及以上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资质总和应满足要求。

  1.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声明文件。

  1.3.5项目所在地或申请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联合体内成员不超过两家。

  1.4资格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不得进入竞争性谈判程序。

  1.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5.1报名时间、地点

  请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于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25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报名并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如果申请人是首次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请申请人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办理数字证书。(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阳市遵义路65号,联系电话:0851-88309675)。

  1.5.2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费用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元(¥100.00),售后不退。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的同时出具购买费用凭证原件。

  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帐 号:0109001400000182

  1.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6.1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4月26日09:00时~9:30时(北京时间,下同)。

  1.6.2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7年4月26日9:30时。

  1.6.3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1.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6.5届时邀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资格预审会议。

  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仁怀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苏彬

  地 址:仁怀市中枢街道办事处葡萄井社区

  联系电话:0851-2222347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甲12号玉海大厦6层6102室

  联系人:李女士、翟先生

  电话:13718208359(李);18500657187(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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